【热门】房屋协议书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协议书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开封市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开封市
鉴于:
1. 甲、乙双方于XXXX年X月X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方购买了甲方位于XXXX,面积XXX平方米,小院面积XXX平方米,有独立通道。因甲方原因,至今未办理房产证。
2. XXXX年X月,因甲方需要,需购买乙方房屋,此间甲乙双方虽多次协商,因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发生纠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让其拥有的坐落在XXXX,面积XXX平方米,小院面积XXX平方米。
第二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房款价款以开封市具有鉴定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如:XX、XX)的'鉴定评估为依据,评估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出一半。
双方同意以房产争议前的房屋状况和土地性质为评估依据(房地一体、独栋三层别墅、独立小院、道路畅通等,详见购房合同)。
双方同意待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价格评估报告》确定房价后,甲方于10日内(以评估机构出具报告时间为准)将评估的房款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房款后10日内搬离。
第三条 若在评估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对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四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不能在10日内(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时间为准)将房款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根据房款总价按日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至房款全部付清为止;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房款后10日内不能搬离的,自逾期之日起,根据房款总价按日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搬离为止。
第五条 本协议各项内容均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对协议各条款内容的真实意义完全知晓、了解、熟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特别事项: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 乙 方 :
指定开户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便于开展工作,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房屋提供给 ,甲乙方办理如下移交手续:
一、该房间全部移交给乙方,房屋钥匙共计 只,当面清点移交。
二、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三、自房屋移交之日起,乙方须承担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四、房间的水费、电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使用期间,需加强对火灾的防范,如因自身原因发生火灾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乙方对于该房间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七、乙方承诺在使用期间仅作为使用。
甲方移交人:(签字)
乙方移交人:(签字)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同意将 房屋维修工程委托乙方。
二、乙方负责全部维修所需材料以及施工。
三、维修时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天完成。
四、维修要求:
1、维修项目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2、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安全。
3、未尽施工细节之处,由双方协商提出方案确定。
五、维修费用:。
六、维修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公司工程付款流程支付工程款。
七、保修条款:在国家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仍由乙方维修。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公司备案一份。
乙方签字:联系方式: 甲方签字:
工 程 师: 联系方式:项目管理部经理: 工程管理部副经理: 工程管理部经理: 分管 副总:20xx
年 月日
甲方:
乙方:
家庭成员:
母亲:陈秀兰 (父亲:杨振华,已去世)
长子:杨志强
次子:杨志斌
三子:杨志军
协议签订日期: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自父亲杨振华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特立协议如下:
一、家庭共同财产范围
1、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
号楼1门501的住房一套,产权在父亲杨振华名下。
2、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一套,产权在母亲陈秀兰名下。另在该房旁边有11平方米的公租房一间,家庭享有长期居住权。
二、分配方案
1、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归次子杨志斌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
2、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归三子杨志军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
助办理。位于其侧的11平方米公租房居住权也归三子杨志军,如因其变故所得补偿也归三子杨志军所有。
3、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拿出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给长子杨志强,杨志强对以上两套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4、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所分得的房产各留一间供母亲陈秀兰居住,待母亲百年后,归其各自所有。
三、母亲陈秀兰赡养问题
母亲将来需有人照料以及生病所需费用等问题由三个儿子共同承担。
四、户口问题
长子杨志强的户口现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如遇拆迁,若以在此房产的户口人数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享有应得份额;若以房产面积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款项给付
第二条第3项中所约定的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付20万元给长子杨志强,本协议签订时已实际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凭据。
六、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各方签字:
母亲:
长子:次子: 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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