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乙己读书笔记15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写一份读书笔记,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孔乙己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孔乙己读书笔记1《孔乙己》是由中国血性的文人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讽刺了封建社会顽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讲了在过渡的年代里,孔乙己因没有考上功名,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后导致死亡。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怜。同时,我也为自己能生活在现在这样和谐开放的社会感到庆幸。
有人说,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举,那么,他也不会自己去谋生?不一定非得靠偷养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没有考上科举时,仍不肯放下读书人的颜面,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长衫,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骨子里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其他职业都非常低贱。孔乙己因为自己的腐朽顽固不懂变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仅仅因为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懒做,那么他的命运也不一定会那么悲惨。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那他身边的朋友一定会给他吃喝,照顾他,绝对不会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关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没有同情心。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位作者为了考验中国人,和朋友扮演了一对情侣,作者假装喝醉了倒在人很多的购物中心,他的朋友大声嚷:“请你们帮帮忙,我的男朋友昏倒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了,除了耳边的嘈杂声始终没人来帮他,直到最后。
这个故事证明了有些人是多么冷漠自私,我们不要做一个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对自己身边的人给予帮助和关心,要做到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孔乙己读书笔记2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体位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孔乙己读书笔记3孔乙己一篇,长短不过两千余字,写的是鲁镇酒馆狭小空间里立着喝酒的长衫书生孔乙己,两千字的短小篇幅,不够写完孔乙己的仓皇一生,难以尽述孔乙己的体貌性征,却将一个酸腐穷懒的失意书生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初看孔乙己,觉得可笑而讥讽,再看孔乙己,只感苍凉和悲伤。
少不经事时唯记得孔乙己到店的鲜活气氛,所有人都在调笑于他:那帮着短衫的、同孔乙己一般穷苦的底层工人,喝酒时苛于酒中是否掺水,点不起荤菜下酒,亦常常拖欠酒账……便是这样的一帮人,肆意地嘲讽一个满腹经纶的读书人,那时的我竟觉得好笑,乐于见孔乙己红着脸同人争辩的场景,他确实偷书无疑,同他们争辩起,难以否认,又只能说:“窃……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突然有一天,当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角度有所偏颇时,或而已是二十岁以后的事了。
孔乙己的具体年龄,鲁迅先生没有提及,但以常识判断,那个时代的读书人,总该寒窗十载,再欲谋求功名,而我们恰恰也读了十多年的书,也经历着苛刻的高考,谋求自己的功名。从前无人敢说读书无用,毕竟乾坤未定之时,任何人,都有可能一跃龙门鱼化神龙,任何人,都有可能飞黄腾达功成名就。
可偏偏现实残忍,一如孔乙己一般,落榜之时一落千丈,从高贵的读书人沦为乞儿般的存在。
从前的我会觉得,孔乙己的悲惨命运尽源于自己的懒惰,穷苦和落魄皆因他不愿靠双手做些什么谋生,可我从未想过,十年心血尽付东流是一种怎样的打击。
一如曾经的举人范进,十年考考十年,考白了须发累弯了脊梁,忽然有一天成功的桂冠从天而降,却活活将正常的人砸得昏沉,浓烈的喜悦冲断了神经,最后竟落得个失心疯的下场。
所谓科举,所谓寒门登天路,真可谓如履薄冰,险象环生。
而那些不敢做梦的人呢?一个一个的鲁镇劳工,一个一个的中年闰土,他们自身活在疾苦之中,喝着最便宜的酒惶惶度日,他们嘲笑一个努力了十年的人,仅仅是因为他的失败,他们以无知为殊荣,以平庸为骜傲,他们看不起读书人,又或许,只是看不起失败的读书人。
再看鲁镇的另一个读书人,丁举人。
丁举人,举人举人,自然是成功的读书人,可他又哪有读书人的谦恭和儒雅,他飞扬跋扈,在鲁镇可谓只手遮天,仅因为孔乙己去他家偷书便动用私刑活活打断了孔乙己的一条腿,鲁镇的人敬畏着他,每每谈起,可谓是谈虎色变。
两个读书人天差地别的境遇,也许足以说明封建科考制度确能成就人,可能有所成就的终究是凤毛麟角,更多的如孔乙己一般的人,只能成为科考制度的牺牲者。
孔乙己十年染墨,心中自有经纶满腹,可在鲁镇的天地里,他踌躇满志,孑然孤苦,就连说话都没人能听懂。
人们不记得他说过的那些之乎者也,最多记得他每每到店排出的九文大钱,掌柜的不记得他基本不拖欠酒账的品行,心心念念着孔乙己尚欠十九文钱,人们总是嘲笑着孔乙己,可没有孔乙己他们照样活得不错。
这样的酒馆里有何种人情味可言,又或者那个世界那个时代总是这般的冷漠?
众生皆苦,无人图变革。
孔乙己读再多的书也一样,他恃才傲物,连谋生的活计也不屑,养活自己且艰难,又如何以天下为己任?
没读过书的人也一样,喝着劣酒终日迷醉,沉溺在短促的美好和享受中,不愿进取不愿奋进,国家危亡时他们只是逃,刀俎下的鱼肉,炮火下的蝼蚁。
而我从小以为,士人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可观茫茫沧海,做到的又有几人?
孔乙己打破了我曾经美好的幻梦,我惊惧难安。
我体恤孔乙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害怕自己成为他。 ……此处隐藏5618个字……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己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后来,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后来,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后来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后来,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后来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己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不过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孔乙己读书笔记14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读书笔记15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 ,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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